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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况需要做亲子鉴定?

时间:2015-09-02 | 浏览量:4294

DNA亲子鉴定可以在胎儿诞生以前进行。在怀孕一段时间以后,受精卵就发育为具有DNA信息的胚胎组织。并且,胚胎组织会与浸泡其中的羊水进行一定的物质交换。所以,羊水中含有大量胚胎组织的脱落细胞,这些细胞中含有胎儿的DNA信息,因此,孕妇产前亲子鉴定可采用羊水穿刺的方法采集羊水提取胎儿DNA与待定父亲的DNA比对达到亲子鉴定的目的。而且这种鉴定方式的检测结果与胎儿出生后的鉴定结果完全一致,一样可靠。    
羊水取样时间:   
怀孕15-28周,可以采集羊水进行亲子鉴定。建议怀孕15-28周之期间 ,这个期间是佳期的羊水采集时间,常规采集不会对胎儿和孕妇有任何影响。  
产前亲子鉴定须提供的样本为:胎儿样本(羊水)、母亲DNA样本、假定父亲DNA样本。
特别提醒!  
鉴定只需3-5毫升的羊水,但是抽取出来的羊水比较清澈透明,不能含有母亲的血液成分,羊水抽取好后,请尽快送检,夏季时,羊水请用冰袋冷藏。提供胎儿羊水样本的同时,请提供母亲的样本作为对照。 
用户羊水穿刺检查对胎儿具有一定的危险。进行这种检查一定要征的孕妇的同意和参与,并且要在正规专家的指导下进行。
为什么胎儿鉴定中一定要提供母亲DNA样本?因为羊水样本抽自母体,其中含有母亲DNA成份,如果在实验中从羊水中提取的是母亲DNA而非胎儿DNA,那么在没有母亲DAN样本对比的情况下,就和假定父亲DNA样本进行鉴定对比,其结果就没有准确性可言了,所以在胎儿羊水鉴定中须提供母亲DNA样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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